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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离婚办理的最快方法是什么?如果男方不同意怎么办?我想要尽快办理,不想拖延。

起诉离婚 2023-11-10 09: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办理的方式如下:
    1、夫妻双方应当先共同签订离婚协议书;
    2、达成离婚协议后,再去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3、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不想离婚的,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4、期满后,双方都未撤回申请的,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请求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应当发给离婚证。
    离婚需要哪些东西
    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办理登记离婚的,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
    2、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带上经过双方签字的离婚协议书,如果有固定资产的需要带上固定资产的相关证明证件,带上离婚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以及双方的结婚证原件,还需要带上近期两寸的免冠照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请问一方不同意离婚手续应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但是法院不一定会判离。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1.对方不同意离婚,唯一的途径就是走法院诉讼离婚
    2.在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起诉方必须要搜集感情破裂的证据
    3.通常来说法院对待首次起诉离婚的态度,都是判决不准离婚。不过即便法院没有判决离婚,在六个月之后仍旧可以再次起诉,二次起诉判决离婚的几率是非常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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