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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提前还清贷款呢?

金融借款贷款 2023-11-10 10: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积金贷款是可以提前还清的。一般来说,只要正常还贷12期(一年)之后,就可以申请提前或者一次性还款,且不产生罚息。可以提前还款的申请条件如下、贷款对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稳定收入来源和按期还本付息能力的自然人、能提供银行认可的抵/质押物申请资料。
    各地公积金贷款政策略有不同,用户可拨打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咨询相关事宜。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
    1、
    5、
    6、
    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 能提前还公积金贷款。其手续为:首先应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前还款的申请,经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批准后,再去委托的贷款银行办理提前还贷的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公积金贷款可以申请提前还贷。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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