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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本身就有哮喘病,在门诊治疗期间,因为意外情况送往医院抢救,5天后死亡,医生是否有责任?

医疗事故纠纷 2023-11-10 11: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议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请求赔偿

    具体情况要见材料后具体分析
  • 法律分析:理论上有责任。但要分情形,属于抢救类的手术,术后24小时之内被抢救病人不出现死亡的,即视为抢救成功,若在24小时后出现死亡病例,医院属于无责任手术。 一般性手术(普通外科,脏器)如在手术过程中出现院方责任事故,则视为医院承担主要责任。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四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 这要看造成病人死亡的真正的原因,如果由于护工的原因所致,病人死亡那是有责任的,如果没有因为护工的原因,病人是因为疾病导致死亡的就与护工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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