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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作中不满3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后,我应该能够获得什么补偿?

无故辞退 2023-11-10 17: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被辞退,超过一个月未签订是有双倍工资赔偿的;属于非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辞退,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工作三个月没有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的补偿标准是可以多领取到半个月的工资,这半个月的工资就是公司应该支付的经济补偿。其次,公司还要针对这三个月没签劳动合同对职工进行赔偿,赔偿的标准是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的工资,因此,离职的时候的经济补偿一共应该是两个半月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1、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理由,则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2、依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8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即可获得20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3、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属违法行为,你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向单位索取二倍的工资。你的情况应当从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颁布之日起一个月后开始计算双倍工资。
    4、从用工之日起不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单位依法补充建立并补交所有相关费用。
    5、依据颁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是必须执行的,你至少可以每年享受10天的带薪休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你可自2008年1月1日起每年要求支付10天,共计20天300%的休假工资报酬。
    6、如果单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责任,不支付有关费用,你只有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强制执行。
    7、通过仲裁解决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工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等,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8、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按《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9、再者说,没签劳动合同,要证明劳动关系,可按照“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你只要有在单位工作的任何证据,工作证或者同事证言、证词都足以证明劳动关系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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