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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离婚后如何处理婚后按揭购买的房屋,其中有贷款?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1-11 05: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按揭的房子处理方式如下
    1、一方付首付,也用个人财产还贷,属于个人财产;
    2、一方首付,登记双方名字,夫妻共同还贷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一方首付,只登记一方的名字并且一起还贷的,房屋判给登记一方,并给予另一方补偿;
    4、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需要哪些证件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各提交两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在离婚登记现场由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 婚后按揭买房的,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还贷的款项,由有产权登记一方的对另一方还贷和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婚后还的房屋按揭离婚时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
    离婚时可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七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七十九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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