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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婚后公证份额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1-11 08: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房产公证有效。需要注意:
    1、如果男女双方都想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必须得到对方的完全同意和充分支持,才能证,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其次,由于婚后财产的共同使用、消耗和经营,个人财产很难与共同财产区分和确定,除非夫妻双方对达成的协议没有异议;
    3、生活中,有些当事人婚前投资买房,婚后多年想做婚前财产公证,以便留给孩子,因为配偶不同意,花了很多时间,所以从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时间来看,晚办不如早办,婚后办不如婚前办,公证处做的房产公证不仅合法,而且比自己拟定的协议更有效,很难推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前房婚后公证的,通常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男女双方有财产约定,约定了婚前房产婚后归夫妻双方所有并办理了公证手续的,那么按照协议约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财产协议婚后也没有变更产权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1.婚前房婚后公证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有财产约定,约定了婚前房产婚后归夫妻双方所有并办理了公证手续的,那么按照协议约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财产协议婚后也没有变更产权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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