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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转账二十万给别人,给三千,是否构成犯罪?

诈骗 2023-11-11 12: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先,如果是正常的转账行为是不会构成犯罪的。其次,如果在明知他人犯罪情况下帮助他们转账可能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法律分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
    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
    三是他人的埋藏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我是名律师,恋爱期间男方给女方的钱,如果赠与的财物并不以结婚为目的,未经女方同意是不能要回的。如果只是为了表达爱意主动给付,或者是用于日常生活开支的、小额的,按照一般生活经验,属于一般性赠与,只要交付,财物所有权就发生了变化,属于无偿给予对方,收礼物的一方可不予返还。
    如果赠与的财物是以结婚为前
    提,比如购房、购车这样的大额开支,有结婚“彩礼”的性质,两人分手后赠与目的落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受赠的一方应当予以返还。这种情况对方已经属于犯罪行为了。
    提,比如购房、购车这样的大额开支,有结婚“彩礼”的性质,两人分手后赠与目的落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受赠的一方应当予以返还。这种情况对方已经属于犯罪行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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