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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判决结果不离婚,是否可以提出上诉?

起诉离婚 2023-11-11 15: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上诉。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离婚,被告方不服的话是可以上诉的。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一审判决结果有争议的话,原告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后的15天之内上诉,离婚案件中的原被告双方都有上诉的权利,但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能够推翻一审的判决结果,上诉不一定可以改变一审的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判决后的离婚案如果是判决不准离婚或者判决离婚的,属于判决人身关系的,那就不能上诉。如果是对财产的分割判决或者子女抚养问题判决不服的,那么可以上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夫妻一方不服的话,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以书面形式提起上诉。判决书自收到第二日开始计算15日内上诉,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九条
    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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