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向朋友借了5000,但实际只拿到了3800,他让我还9300,这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11-11 18: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别人借钱不还针对不同情况提出不同的解决方案,一般认为主要的解决方法有:
    1、对方有归还诚意,但暂时无还款或一次性全额还款能力的,可考虑给予适当合理的宽限时间或分期还款。
    2、对方有归还诚意,但限于客观原因无法还款,基于诉讼时效的考虑应当尽快安排起诉事宜。
    3、对方无归还诚意,但有偿还能力的,建议采取适当的方式给予压力,迫使还款。如非诉手段无法实现催款效果,则建议立即采取诉讼方式且考虑采取诉讼保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九条 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第五百三十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法律分析:可以先找到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立案,并向法院提出你的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令他偿还借款及利息。同时要求他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三年以内的欠款没有过追诉时效,可以直接收集证据进行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1、直接联系对方进行协商,如果对方没有那么多,可以让对方先给一部分,但是如果对方一而再再而三的一点都不给的话,那么只能收集证据去法院起诉或者找催收机构帮忙催收了;
    2、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后借钱需谨慎。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石家庄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