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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山承包给个人不造林,国家是否有权收回?

土地纠纷 2023-11-12 12: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是要进行收回的。按照法律规定,荒地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是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五十条 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是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 能,从法律角度来讲是无权占用国家土地的,所以林业局收回并不违法,不过可以协商。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没有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出让人无偿收回。

  • 1、不能收回,土地使用权经确权后,依法受法律保护。
    2、确权到期后,以后就不再拥有继续承包经营的资格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第二十八条 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
    (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
    (二)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
    (三)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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