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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体检不合格,我签了三方医院,但对方不肯给我入职,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1-12 12: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体检不合格的标准,应该因岗位而定。即依据具体行业和岗位标准而规定;如果单位要求体检,一般应在入职前安排。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二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制定政策并采取措施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扶持和援助。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 员工入职体检不合格,首先就是要查明原因,再对症下药。可以在医生的建议下进行治疗或是请求复检。复检结果扔不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用人单位对于此员工不予录用。法律依据:《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法律分析:员工入职体检不合格,首先就是要查明原因,再对症下药。可以在医生的建议下进行治疗或是请求复检。复检结果仍不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用人单位对于此员工不予录用。法律依据:《公务员录用规定》 第二十七条 体检工作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录机关实施。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体检应当在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招录机关或者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必要时,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要求体检对象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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