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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问,前几天我拉一个朋友在车上,然后被追尾了,然后我就叫我朋友先回去,我自己处理这个事情,当晚我就去交警大队开了事故责任书,上面没有他的名字,追尾车主全责的,但是我朋友第二天去医院检查了一下身体,花了几百块钱,现在想叫保险公司那边赔,但是认定书也开了,没有他的名字,复核申请也过期了、请问还能复核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1-12 18: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追尾了对方全责,当事人可以凭认定书和车损维修费用单据发票以及以及拿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交强险财产损失的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被追尾了对方全责的赔偿,先由主要责任方先行垫付两车损失费用,然后第一时间应该索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双方再报各自的保险公司,告知理赔事项;手续齐备后将相关材料后交保险公司进行报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被追尾对方全责自己不需要报保险。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报汽车保险的流程是什么
    1、及时报案:出现事故后,48小时内及时给保险公司报案;
    2、查勘定损:报案后保险公司会有专人负责查勘和车辆定损;
    3、核价:单方不严重的受损事故,现场定损,多方和受损严重事故,定损中心定损;
    4、提供单证:处理车险事故,提交必要单证;
    5、领取赔款:递交所有单证,完成车险理赔,领取理赔款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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