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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生产部门是不是需要做税务登记

公司税务 2023-11-14 07: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异地生产部门需要做税务登记。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 异地设立生产车间需要登记的。
    异地生产部门需要做税务登记。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异地设立生产车间规定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5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异地经营不需要在当地登记。只要凭公司所在税务局出具的外出经营证明到异地税务局办理营业税相关事宜即可。原公司所在地税务局缴纳企业所得税。异地办公,即设立分公司,必须在异地办理营业执照登记和税务登记。
    是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应作为独立主体进行纳税申报。一般情况下,分支机构以独立会计的形式成立。异地经营的,公司和分公司可以作为独立主体报税,但前提是分公司必须独立核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 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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