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民事案件多久必须结案

刑事辩护 2023-11-14 07: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事纠纷的结案时间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简易程序审理的审限为3个月;普通程序审理的审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六个月;二审程序的审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三十日;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审限为三十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 民事案件结案时间具体情况如下:
    1、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2、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3、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终结执行结案的情形有哪些
    1、申请人撤销申请或者是当事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的;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6、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歇业、终止后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也没有能够依法追加变更执行主体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 民事诉讼结案时间的法律规定:
    1、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太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