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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案怎么查询我在网上被诈骗了已经报案了怎样查询进展

网络诈骗 2023-11-14 09: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受骗报警立案后可以上网查询案件进展。案件查办工作必须实事求是,按照“二十四”字办案方针,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批准逮捕和检察、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行政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时,提出起诉,由人民法院立案处理的行政争议案件。网上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的方法:
    1、刚立案,想查分到哪个法官手里和案号,可以到立案庭的自助查询机上去查;
    2、分了法官,可以给主审法官打电话询问案件进展情况;
    3、凭本人身份证,去法院查询案件进展情况。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条 询问证人、被害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被害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书面、电话或者当场通知证人、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个别进行。在现场询问证人、被害人,侦查人员应当出示人民警察证。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被害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制作询问通知书。
    询问前,侦查人员应当出示询问通知书和人民警察证。
  • 公安机关的办案进度是不能随意查询的,可以去公安机关向办案的人员询问。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 公安机关的办案进度是不能随意查询的,可以去公安机关向办案的人员询问。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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