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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有问题不修,催收物业费合理吗?

物业管理合同 2023-11-15 12: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由于房屋质量问题导致不交物业费不合理。房屋交付后无论是否有房屋质量问题,物业公司都已提供物业服务,业主不能以此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催缴。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房屋有质量问题不可以不交物业费。业主一旦接受了物业管理服务,那么房屋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就已经生效,并对全部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应该及时缴纳物业服务费。房屋出现质量服务问题是在保修期内的话,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如果是在保修期外的话,可以启用维修基金对质量房屋进行修缮。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不可以拒缴物业管理费。房屋交付后无论是否有房屋质量问题,物业公司都已提供物业服务,业主不能以此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催缴。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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