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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过世后农村的土地有没有继承权,子女户口已迁走

遗产继承 2023-11-15 15: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父母去世后,名下的不动产要求过户到子女名下。该不动产中属于父母的份额须办理继承手续。凭继承文书,由全体权利人共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办法有二:
    1、国有土地上的不动产办理继承转移,可至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完成继承公证后,公证处免费通过网络申请不动产登记,并将转移后的不动产证书免费邮寄到家。)
    2、本市范围内农村宅基地继承取得的不动产申请登记,可由不动产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由司法、工作片、民政等内设职能部门组成的工作小组实施)出具鉴证意见,申请人凭鉴证意见和其他材料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你好,父母去世后,儿子的户口不在本村,父母的土地能否继承要分情况看待:
    第一,如果是宅基地,因在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村民经申请仅可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并不属于村民的个人财产,所以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外迁,宅基地是不能作为遗产予以继承的。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子属于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民死亡时,无论子女户口是否外迁,原则上都可以发生继承。
    换句话说,继承人可以通过继承房屋从而实现对继续使用房屋所占在基地的目的。
    第二,如果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6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如果父母去世,子女户口又外迁,这种情况下,子女不再是本村集体组织成员,是不能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三、如果是林地及“四荒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第2款及第54条规定,林地承包或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承包人死亡,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这种情况下,即便子女户口外迁,仍然可以继承。
  • 法律分析:无论户口是否迁出农村都不能拥有土地继承权,因为能够继承的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现在实行土地公有制,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可能取得所有权,没有所有权的财产是不可以继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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