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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一下,小孩转学,学校校长不接收

其他 2023-11-16 08: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给孩子转学,一般要先找好接收学校的,不要盲目的直接去。
    2、现在学校不接收,要问清理由。
    3、如果自己是符合条件的,直接找教育局就可以了。一次不解决,可以两次、三次。直到安排学校。法律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
    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第十五条 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
    第十六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
  • 法律分析:
    1、给孩子转学,一般要先找好接收学校的,不要盲目的直接去。
    2、现在学校不接收,要问清理由。
    3、如果自己是符合条件的,直接找教育局就可以了。一次不解决,可以两次、三次。直到安排学校。法律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
    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第十五条 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
    第十六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
  • 法律分析:学校不让转学是不合法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学生符合转学条件下,学生可以找负责转学的老师办理转学手续,并且要注意一点,学生转学是家长和学生的权力,只要学生符合转学条件,学校无权阻止,否则学校的行为即构成违反法律的行为,相关负责人要为后续所造成的不良后果负责。法律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学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校长和相关人员责任:
    一、不为已接收学生建立学籍档案的。
    二、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或学籍档案的。
    三、不及时把学籍变动信息纳入学籍档案的。
    四、不及时报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的。
    五、接收学生不为其办理转学手续的。
    六、不按规定为学生转接学籍档案的。
    七、泄露或非法使用学生学籍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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