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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经营的药品,我买了的话,怎么要求赔偿

消费者维权 2023-11-16 13: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在药店买到过期的药怎么要赔偿
    1、在药店买到过期的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索要赔偿:
    (1)消费者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2)可以向当地医药监督管理部门申诉;
    (3)还可以直接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给用药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因药品质量问题受到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请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损失。
    接到受害人赔偿请求的,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先行赔付后,可以依法追偿。
    生产假药、劣药或者明知是假药、劣药仍然销售、使用的,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除请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请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二、买到临期商品可以向商家索赔吗
    买到临期商品通常不可以向商家索赔。在保质期内不属于过期,在保持品质的情况下可以进行销售。消费者无权向商家索赔并不支持退还,双方额外达成协议的另议。
  • 法律分析:首先,你可以联系药店店长要求赔偿,如果不行的话你就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诉讼或者打消费者热线电话请求帮助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法律分析:
    1、没有造成人身损害或者没有食用的,可以立即向商家主张退换,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2、造成人身损害的,要按照被伤害的严重程度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主要包括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省会补助费、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要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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