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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的法律后果主要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3-11-17 09: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犯罪的法律后果为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其中主刑主要是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主要是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 进行犯罪的后果即为按照《刑法》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接受法定的刑罚。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刑罚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中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以及没收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是指为刑事法律所规定的、存在于符合构成要件的危害行为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能够影响刑事责任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构成犯罪必须要满足犯罪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无因果关系的不构成犯罪。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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