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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可以见人吗,有哪些法律规定

其他 2023-11-17 11: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看守所是否可以探视,需要分情况而定:
    1、涉嫌犯罪刚被拘留还未判刑或者判刑后未移送监狱的,家属是不能会见的,只有律师可以会见;
    2、刑期届满仍关押在看守所的已经判决的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直系亲属可以根据看守所规定的时间去会见。根据相关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 看守所是能探视的,具体规定是,在侦查期间,只能是辩护律师去会见,其他人员不得会见;其他阶段,其他人员可以会见。如果是行政拘留,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
    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
    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 看守所看望规则是:
    1、亲属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探望在看守所羁押的罪犯;
    2、每次探望人数的不得超过三人;
    3、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罪犯可以回家探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二十九条
    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
    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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