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带手机被没收,学校明确规定:带手机被没收,学期末和家长一同领取。现在已经被收一个月家长可以要回吗?

其他 2023-11-17 11: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老师没收学生手机的行为是违法的,因为学校老师不是执法机关,无权没收私人财产。学生有权对倾犯合法财产的个人以及机关(除执法机关外)要求财产复原和归还。但是教师没收手机后直接交与学生家长不违法。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 老师没收学生手机是违法的,学校老师不是执法机关,无权没收私人财产。学生有权对倾犯合法财产的个人以及机关(除执法机关外)要求财产复原和归还。但是教师没收手机后直接交与学生家长不违法。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 送给七岁小孩一个手机,能随时要回来。七岁小孩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理,其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即使是纯获利益行为,也是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充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