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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借条,钱还能要回来吗?

债务追讨 2023-11-17 16: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没有欠条的钱可以要回来。借条是制约借贷者和放贷者履行承诺的有效文件,在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大前提下,借贷方与放贷方签订的借条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没有签订借条又遇上借贷方有借无还的情况,首先可以协商,协商不成,放贷方可以通过寻求有效证据,通过法律诉讼追回贷款。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 法律分析:凭据借条,如果能充分地证明存在借贷法律关系的,能要回钱;如果证据不充分的,则当事人需要依法收集补充其他证据,例如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证人证言等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有借条的钱,并且该借条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向法院起诉能要回来。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借条,借据随即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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