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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民法典合同不成立有哪些规定

合同违约纠纷 2023-11-17 18: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合同不成立的规定是:
    1、我国现行《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了合同成立的时间,即合同自承诺生效之日成立,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
    2、第四百八十四条规定还规定了承诺的生效时间,即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一条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 合同不成立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
    1、我国现行《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了合同成立的时间,即合同自承诺生效之日成立,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
    2、第四百八十四条规定还规定了承诺的生效时间,即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一条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 最新合同不成立的情形范围:
    1、合同主体不适格;
    2、双方未达成一致;
    3、需要经审批成立的合同,未经审批的;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一方或双方未签字、盖章或按指印的;
    5、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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