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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指定辩护条件是什么?,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3-11-18 14: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刑诉中指定辩护的条款的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必须指定辩护适用的情形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 指定辩护是当刑事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在遇有法定情形时,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为被告人进行的辩护。我国刑事诉讼中的指定辩护只适用于刑事案件的审判阶段,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只能是依法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指定辩护,又可分为“应当指定”和“可以指定”两种情形。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 刑事案件抗诉指定辩护的条件有:
    1、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确有抗诉的必要性。
    2、是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六条
    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一)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二)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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