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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共犯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经济犯罪 2023-11-18 16: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受贿罪的共犯构成条件主要包括:
    1、受贿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两人以上的共犯主体中至少有一人是国家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是由共同的犯罪故意构成的;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4、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 受贿罪的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应当是:
    1、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2、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3、犯罪行为侵犯的必须是同一客体。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 受贿罪的共犯认定条件如下:
    1、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是故意行为;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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