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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资金5万

诈骗 2023-11-19 12:4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或者非法买卖外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或者非法买卖外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千五百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法律依据:《刑法》第225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 对非法经营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
    1、曾因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或者非法买卖外汇犯罪行为受过刑事追究的;
    2、二年内因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或者非法买卖外汇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3、拒不交代涉案资金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赃款无法追缴的;
    4、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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