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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违约责任的种类有什么

合同违约纠纷 2023-11-19 13: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违约责任的承担形式有以下几种:
    1、继续履行。即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作出继续履行的判决,强迫债务人在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2、支付违约金。即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金钱。
    3、损害赔偿。即一方当事人违约行而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继续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按照定金罚则担责;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有违约行为;
    (2)有损害事实;
    (3)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无免责事由。前者称为违约责任的积极要件,后者称为违约责任的消极要件。
    此处仅讨论其积极要件,即违约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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