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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屋被抵押如何处理

房屋租赁 2023-11-19 19: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同一房屋先出租后抵押的处理方式:
    1、要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直至租赁期满;
    2、承租人愿意购买房屋的,可以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租赁房屋。最后,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纠纷,建议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在租赁期间明确约定抵押的处理方式,并约定一定的违约责任,以尽量减少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五条
    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 已抵押房屋可以租赁,租赁合同有效。经抵押权人同意可以依法签订租赁合同,实施房产出租。房产抵押后签订的租赁合同可以履行,但在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抵押权人不具有约束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零五条
    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 同一财产上的抵押权和租赁权的处理:
    1、抵押财产在抵押权设定前已出租的,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则,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通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2、抵押财产在抵押权设立后出租的,其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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