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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归女方户口怎么处理

其他 2023-11-20 09: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孩子的户口应作以下处理:
    1、一般情况下,子女户口一般应当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同一户,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如果需要变更户口的,应当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离婚后孩子户口该随父或随母,但是一般跟随直接抚养方,如果户口不在直接抚养方的,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离婚后,小孩应当按照规定上户口。离婚后,小孩要上户口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且提供小孩父亲或者母亲的证件,以及小孩的出生证明,户口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对提供的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发现出生证明是真实有效的,应当为小孩办理出生登记,小孩没有出生证明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提交亲子鉴定。
    法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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