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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儿子上班时被人打伤,后去医院,医生建议住院休息一周,然后住院3天后出院,请问出院后休养那四天对方要付陪护费,营养费和生活费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1-20 15: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遭受人身损害住院的可以要求支付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经过鉴定如果需要护理和营养补助的,可以要求支付营养费和护理费。当事人可以收集、保存与索赔有关的证据材料: 1、索取住院证、出院证、到医院病案室复印全套病历; 2、找主治医师出具《诊断证明书》,可请医生在《诊断证明书》上注明出院后的休息时间及后续治疗费用; 3、找护士长出具《陪护证明》; 4、索取并妥善保存医院的医疗费预收单据、医疗费每日清单和结算发票; 5、如治疗期间使用外购药品或医疗器械,应要求医生出具《外购处方》,将《外购处方》与正规的购买发票一并保存;等等
  • 我在上班中被人打伤,我可以找打人者索要看病所需要各项费用包括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致残的,打人者还需要承担伤残补助金和辅助器具费。
    打人者拒不支付的,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你在工地受伤,但是你为什么在工地呢?以下简单的说明以下这种个情况的处理方法:
    1、如果你是在工地上班,那么你这个应该属于工伤,建议与你的包工头联系,如果包工头不予出面,你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那么劳动局会按当时你受伤的医疗费用及务工费用,还有伤残级别来要求工地进行赔付。
    2、如果你不是在工地上班的,那么你如何进入工地的,有没有工地的许可,在进入的时候有没有安全措施,在则,你当时受伤之后报警了没,有没有警察备案,如果当时没有报警没有备案,如何证明你受伤害的时候是在工地。
    然后这个就属于民事纠纷,你可以与工地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联系当地的媒体介入,媒体不予介入,那么你就只能剩下民事诉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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