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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丢了应怎么处理

合同违约纠纷 2023-11-20 17: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一方丢了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办理:
    1、双方可以达成协商,再补一份合同;
    2、无法达成协商的,还可以根据合同的仲裁条款,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无法和解或调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第二百七十一条
    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仲裁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合同丢了的处理办法:
    (1)找对方当事人签订一份新的合同或者对旧合同进行复印;
    (2)对于有备案的合同,可以到备案的部门复印。无论是复印的合同还是重新签订的合同,均应当在合同中说明合同丢失的情况并签名或盖章。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第
    一、二款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合同丢了的处理办法:
    (1)找对方当事人签订一份新的合同或者对旧合同进行复印;
    (2)对于有备案的合同,可以到备案的部门复印
    无论是复印的合同还是重新签订的合同,均应当在合同中说明合同丢失的情况并签名或盖章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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