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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低保申请月人均收入多少才算符合

其他 2023-11-20 19:0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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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低保是指最低生活保障,即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分为农村低保和城镇低保。低保是按家庭收入核算的,农村低保是指对持有农业户口的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实行差额救助的制度。而对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均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所需资金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
  • 低保属于社会保障的政策,但是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无法实现全国标准的统筹,因此低保的认定要根据地区的标准来确定。建议咨询当地的有关部门进行了解以及申报。法律依据:《北京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指导意见(试行)》第四条 户籍状况和家庭经济状况是认定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下称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要件。
    《北京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指导意见(试行)》第五条 持有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北京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的,可以申请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 低保属于社会保障的政策,但是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无法实现全国标准的统筹,因此低保的认定要根据地区的标准来确定。建议咨询当地的有关部门进行了解以及申报。法律依据:《北京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指导意见(试行)》
    第四条 户籍状况和家庭经济状况是认定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下称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要件。

    第五条 持有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北京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的,可以申请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持有外地户籍的居民与本市居民结婚后并在本市定居半年以上,且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符合《北京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的,也可纳入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第六条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

    (一)配偶;

    (二)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三)父母和已成年的未婚子女,包括在校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

    (四)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

    (五)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一)在部队服现役的义务兵;

    (二)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

    (三)在看守所羁押和监狱内服刑的人员;

    (四)民政部门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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