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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到哪个部门去获取

房屋产权 2023-11-21 15: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对房屋享有的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房屋产权主要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就是房主对该房屋的财产占有和使用,及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 就是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种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前者的期限为永久,后者有期限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六十六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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