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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同志,头部3.5公分伤口属于什么伤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1-21 16: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轻微伤赔偿没有统一的标准。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医疗费可以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确定,误工费用可以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双方的协商和当地的收入水平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法律分析: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轻微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鉴定标准参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法律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1 颅脑、脊髓 a)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b)头皮擦伤面积
    5.0cm2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c)头皮创口或者瘢痕。
    5.2 面部、耳廓 a)面部软组织创。b)面部损伤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变。c)面部皮肤擦伤,面积
    2.0cm2以上;面部软组织挫伤;面部划伤
    4.0cm以上。d)眶内壁骨折。e)眼部挫伤;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f)耳廓创。g)鼻骨骨折;鼻出血。h)上颌骨额突骨折。i)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j)牙齿脱落或者缺损;牙槽突骨折;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者Ⅲ度松动1枚以上。
    5.3 听器听力 a)外伤性鼓膜穿孔。b)鼓室积血。c)外伤后听力减退。
    5.4 视器视力 a)眼球损伤影响视力。
    5.5 颈部 a)颈部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1.0cm 以上。b)颈部擦伤面积
    4.0cm2以上。c)颈部挫伤面积
    2.0cm2以上。d)颈部划伤长度
    5.0cm以上。
    5.6 胸部损 a)肋骨骨折;肋软骨骨折。b)女性乳房擦挫伤。
    5.7 腹部 a)外伤性血尿。
    5.8 盆部及会阴 a)会阴部软组织挫伤。b)会阴创;阴囊创;阴茎创。c)阴囊皮肤挫伤。d)睾丸或者阴茎挫伤。e)外伤性先兆流产。
    5.9 脊柱四肢 a)肢体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1.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1.5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b)肢体关节、肌腱或者韧带损伤。c)骨挫伤。d)足骨骨折。e)外伤致趾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f)尾椎脱位。
    5.10 手 a)手擦伤面积
    10.0cm2以上或者挫伤面积
    6.0cm2以上。b)手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1.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1.5cm以上;刺伤深达肌层。c)手关节或者肌腱损伤。d)腕骨、掌骨或者指骨骨折。e)外伤致指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5.11 体表a)擦伤面积
    20.0cm2以上或者挫伤面积
    15.0cm2以上。b)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1.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1.5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c)咬伤致皮肤破损。
    5.12其他 a)身体各部位骨皮质的砍(刺)痕;轻微撕脱性骨折,无功能障碍。b)面部Ⅰo烧烫伤面积
    10.0cm2以上;浅IIo烧烫伤。c)颈部Ⅰo烧烫伤面积
    15.0cm2以上;浅IIo烧烫伤面积
    2.0cm2以上。d)体表Ⅰo烧烫伤面积
    20.0cm2以上;浅IIo烧烫伤面积
    4.0cm2以上;深IIo烧烫伤。
  • 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要看软组织挫伤的面积大小。头部外伤只破皮一点不缝针身体多处软组织挫伤在法律上算轻伤还是轻微伤要视情况而定,不能一概而论。法律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1 颅脑、脊髓
    5.
    1.1 重伤一级
    a植物生存状态。
    b)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c)偏瘫、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小便失禁。
    d)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重度)。
    e)重度智能减退或者器质性精神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5.
    1.2 重伤二级
    a)头皮缺损面积累计
    75.0cm2以上。
    b)开放性颅骨骨折伴硬脑膜破裂。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出现脑受压症状和体征,须手术治疗。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持续4周以上。
    e)颅底骨折,伴面神经或者听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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