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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父亲在工厂上班工作的时候把眼睛能伤了,失明了,没有劳动合同,工厂只给他买了一个意外险,这后续假如打官司谈赔偿的事情应该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3-11-22 14: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 法律分析:工伤导致眼睛失明了一个的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具体受伤情况以及治疗费而定。一般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工地上班眼睛失明一只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1、医疗费;
    2、康复费,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交通食宿费,实报实销;
    5、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经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一人的标准支付护理费;
    6、停工留薪工资;
    7、辅助器具费;
    8、伤残待遇,主要包括: 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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