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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住院,无力承担费用该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3-11-22 17: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 法律分析:医院的陪护证明医院开,即便你无法拿到上面的证明书,只要出院记录上写明你父亲住院期间有陪护,则法院会根据当地标准计算护理费的。自己雇的护工由家政服务公司开。有效的陪护证明应该包括以下两点:
    1、陪护人员数量,这个在医院开具的出院证明书中有明确的记载。如果该证明书中明确写明陪护人员为一人,则你主张的住院期间护理费只能计算一个人的,而不论实际陪护是两个还是三个。
    2、实际陪护人员以及陪护人员工资
    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住院护理费首先是根据陪护人员的收入和实际陪护天数计算;如果无法证明实际陪护人员、陪护人员收入的,法院会按照当地的护理费费用标准进行计算的。比如深圳陪护费用一般为50元/人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在索取护理费之前,必须先决定能否得到。如果对方拒绝支付看护费,准备以下证据资料,起诉索赔:确定看护人数的证明资料。原则上,护理人数为一人,但确实需要两人以上的护理,需要医疗机构的书面建议和证明书等。确定护理期限的证明材料。受害者出院时恢复生活自立能力的,护理期限为住院时间,如出院总结。如果出院后还没有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话,需要根据出院医生建议的护理时间来决定。例如,医疗机构建议继续护理的书面建议和证明书等。证明护理人员收入的证明资料,如果需要提供工资单、原公司盖章的证明书、纳税证明书等资料的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雇用专业护理人员,则需要发行相关票据或证明当地护理人员收入的证据等资料。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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