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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改名字必须父母一起吗

其他 2023-11-23 07: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未成年人改名字需要父母同时签字,但并不一定要求父母双方都必须同时到场。
    父母双方先后到场或者一方委托另一方代为办理的,也是符合程序的。父母离异的需要根据抚养权来确定由谁签字,如果父母都具有抚养权则需要父母同时签字,如果只有其中一方具有抚养权,则由具有抚养权的一方签字即可。
    改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2、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未成年人更改姓名的需要经过父母双方同意,但并不一定要求父母双方都必须同时到场,父母双方先后到场或者一方委托另一方代为办理的,也是符合程序的。改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 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法律分析:未成年人改名需要再父母的同意监督下才能改名,具体条件流程如下:
    1、未成年人或者是在父母的同意监督下
    2、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3、理由要充分
    4、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5、16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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