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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不付抚养费又失踪的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3-11-23 10: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对方不给抚养费的,可以按照以下程序去法院起诉。首先,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
    其次,交到没有支付抚养费一方的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
    然后等待开庭审理。开庭前准备好证据,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具体而言,需要以下材料:
    第一,孩子的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以及复印件;
    第二,离婚协议书以及复印件;
    第三,离婚证及其复印件;
    第四,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
    第五,预交案件受理费。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之后,如果对方不履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不须另行起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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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方不付抚养费的:
    1、可以双方协商处理;
    2、协商不成的,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一条规定,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第六十一条规定,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一条
    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 对方不付抚养费,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的。
    我国法律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产抵折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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