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农村房子拆迁选择货币安置后能否申请宅基地?

拆迁补偿 2023-11-23 12: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参照当地政策规定

  • 房屋拆迁后一般情况下可以申请宅基地,但具体要看被拆迁户选择的补偿方式是什么。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动迁补偿一般分为迁建安置补偿和货币补偿或房屋补偿。如果选择了迁建安置方式,那可以申请宅基地建房;如果选择了货币补偿安置或房屋置换安置,那不能再申请宅基地建房。
    可以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1、农村居民户无宅基地的;
    2、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267平方米)的;
    3、回村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村定居的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4、原宅基地因影响城乡规划,需要收回或搬迁而又无宅基地的。

  • 一、拿了安置房一般是不可以再申请宅基地的,有安置房本身已经占用一处土地了,土地的性质可能还是宅基地,一个人一般不能拥有两处宅基地。申请宅基地首先你要是本村的村集体成员,即户口在本村,且没有宅基地。拿着身份证申请书,到当地政府(有的地区是国土局办理,这个需要你自己查询确认下)进行申请。
    二、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宅基地?
    依据法律依据:《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七条,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符合以上三类条件之一的,就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了。
    三、如何申请宅基地?
    依据《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
    (一)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
    (二)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
    (三)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三类申请不予批准
    依据《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九条,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一)年龄未满十八岁的;
    (二)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三)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株洲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