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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何律师,有关于学校一事我想象你咨询下

其他 2023-11-23 12:3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请问是什么问题呢
  • 法律分析:一是公民均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权利;二是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机会和物质条件。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2、按照国家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平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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