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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1-23 12: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购买的房屋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应当认定为其个人财产。但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婚前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夫妻共同财产不包括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婚前所购房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前办理按揭购买房子,婚后共同还贷的,则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婚后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法律分析:婚前买的房婚后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对对方的赠与,房产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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