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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是拆迁赔的房子吗

房屋买卖 2023-11-23 14: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安置房如果被征收或者被拆迁的,补偿款应该交给该被拆安置房的实际所有权人,同时需要注意一定要签订相关明确的补偿安置协议;一般政府或拆迁单位会提前公布对所拆迁的安置房区域公告,并征求所在区域人民群众的意见,征求意见的公告不小于30天。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 房屋拆迁安置是指因公共建设等需要,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的损失进行一定补偿安置。一般情况下有两种情况,第一,行政机关与与公民之间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产生的纠纷。在该情况下,该协议属于行政协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的规定,行政协议纠纷属于行政诉讼的案由之一,因此产生纠纷,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有些拆迁补偿协议是由开发商作为主体签订的,此时,开发商与个人之间签订的补偿协议,因为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属于民事诉讼范围。因此产生纠纷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 拆迁有安置房的可能会分配赔偿金,具体依据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约定执行。拆迁取得安置房可以实行产权置换、即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同时可与货币补偿结合进行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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