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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出了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无责骨折两处,今年平均收入8000元左右但是没有纳税证明,保险那边说超过5000元需要提供纳税证明,我没有纳税证明,误工费应该怎么计算呢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1-23 18: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误工费,原告(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要提交:
    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盖章(证明单位合法存在);
    2、原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
    3、单位出具误工损失证明(证明实际减少的收入,要写明请假期间,扣发工资数额);
    4、完税证明(证明交通事故前收入达到应纳个人所得税,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1.
    1.
    1.修正施行)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误工费保险公司予以赔偿,但需要对方提供证据,如果无法提供纳税证明,参考如下法条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一般情况下,误工费是根据个人工资标准产生的误工实际损失来计算的,是否需要向法院提供个人纳税证明,这个要看你提出的误工费赔偿数额是否达到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标准。如果没有超过,当然是不需要提供个人纳税证明的。
    但如果你说自己的收入很高,提出误工费请求数额也很高,是需要提供个人纳税证明的,否则就可能涉嫌逃税。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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