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朋友欠我四千块钱不还,我该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11-23 19: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朋友欠我四千块钱不还,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来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 法律分析: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债权人可以持有借据及债务人的身份证信息或者家庭住址信息,向人民法院起诉。如对方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宣判,待判决生效后,强制执行其名下财产,或者将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凉山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