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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何去算

工伤索赔 2023-11-24 10: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办法: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个月;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个月;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个月;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个月;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其他。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个月;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个月;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个月;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个月;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其他。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计算是:
    1.一级为27个月工资;
    2.二级为25个月工资;
    3.三级为23个月工资;
    4.四级为21个月工资;
    5.五级为18个月工资;
    6.六级为16个月工资;
    7.七级为13个月工资;
    8.八级为11个月工资;
    9.九级为9个月工资;
    10.十级为7个月工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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