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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做快递行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辞去了工作,已经做了34天。我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1-24 11: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签劳动合同的纠纷,双方当事人选择协商解决的,要重点协商后续合同的签订、赔偿金、未签合同的离职方式等事项。对于协商不成的情形,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于仲裁不服的,劳动者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1、没有签劳动合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离职。
    2、如果双方没有协商一致,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30天后劳动合同解除。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双倍经济补偿。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没签劳动合同离职提供有效的劳动关系证明,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没签劳动合同,可以主张从工作的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的双倍工资,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另外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 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 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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