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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债务人坐牢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11-25 08: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债务人坐牢了,债权人可以向本人住所地的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如果本人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到本人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维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债务人坐牢了,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欠款:
    1、找债务人的连带责任人索赔;
    2、向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按法律上的规定,一般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已经被限制人身自由了,债权人需要按照在自己所在地法院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债务人坐牢了,应当向人民法院起诉债务人要求其还钱,人民法院判决之后持判决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会从债务人的财产中执行。债务人坐牢的不影响还款义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
    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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