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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的任意撤销权有哪些,有没有法律依据

遗产继承 2023-11-25 09: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赠与人撤销权的种类包括任意撤销权、法定撤销权两种,其主要区别如下:
    1、两者的法律依据不同。
    2、两者适用的条件不同。任意撤销权是基于赠与合同产生,法定撤销权是基于法定事由,由赠与人行使的撤销赠与的权利;
    3、根据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有无法定事由,可以分为有因撤销和无因撤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赠与法定撤销权的行使条件为: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时,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赠与人可以依法撤销赠予;
    3、受赠人不按约定履行该负担的义务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赠与合同法定撤销权的事由有:未办理权利转移的;未办理公证的;受赠人违法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六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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