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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的理赔期限规定有哪些

保险赔偿 2023-11-25 14: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了解具体的规定
  • 法律分析:
    1、理赔期限是指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人接受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的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期限。
    2、通知期限是保险条款规定的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将此事故通知保险公司的期限。法律依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 第八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驾驶人为防止或者减少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施救费用数额在被保险机动车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 交强险的理赔期限规定是,车辆发生事故后,被保险人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符合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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